业绩项目|兰创律师在委托合同纠纷中扭转局面、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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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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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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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策划公司在司法拍卖中竞得某幢房地产,但涉案房屋被某物业公司非法占用、出租、无法正常销售。在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某策划公司与刘某签署了《保安服务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包括确保正常销售秩序、处理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等)、服务费用等条款。
案情简介:
某策划公司在司法拍卖中竞得某幢房地产,但涉案房屋被某物业公司非法占用、出租、无法正常销售。在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某策划公司与刘某签署了《保安服务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包括确保正常销售秩序、处理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等)、服务费用等条款。其中,双方约定了类似风险代理的相关条款,在刘某及其保安团队保障涉案房屋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分笔支付合计约300万元的服务费用(保安入场时已支付100余万元)。而实际上,刘某及其保安团队基本未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房屋基本未销售。某策划公司迫于房地产运营资金压力,多次要求刘某及其保安团队履行合同义务,但均无实际效果(特别是刘某代策划公司聘请的律师,未参加策划公司与物业公司诉讼开庭)。随后,策划公司另行聘请律师,通过政府及法院的多方努力,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支付高额物业费后了结了纠纷。后,刘某提起诉讼要求策划公司支付剩余200余万元的服务费用。一审判决策划公司支付100万元服务费。
案件办理要点:
任文斌律师在该案二审及重审中接受策划公司的委托后,主要从:1、认定委托合同的性质,委托报酬支付须以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为前提;2、一审判决书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多处不当;3、该案存在委托人部分解除委托事项的情形,委托人另行委托其他律师解决了物业纠纷,受托人刘某并未实际履行处理物业纠纷的受托义务;4、受托人存在多种违约行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安保义务未完全履行、违反合同约定采用暴力手段致人轻伤等);5、委托人已完全履行款项支付义务;6、受托人刘某为履行委托事项所作的准备或工作,委托人均已支付对应报酬。受托人没有证据证明其他损失。该案二审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后,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发回重审。2021年5月初,重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取得了完全的胜利。策划公司对承办律师准备的代理意见给予了高度赞扬,完全达到了诉讼目标,挽回了巨额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