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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项目|兰创律师在消防法律服务案件中成功撤销仲裁裁决
来源: | 作者:任文斌 | 发布时间: 2021-06-02 | 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简介:
某电动车公司将厂房出租给某物流公司,并约定物流公司承租厂房后承担消防安全管理义务,该电动车公司承担对消防的监督义务。后该物流公司与某日本企业签署仓储合同,且合同约定该物流公司确保存放货物的设施、环境、条件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但该涉案厂房未履行相应的消防等审批手续。后该日本企业对其仓储的货物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涉案厂房发生火灾,导致日本企业货物产生损失。某保险公司向该日本企业赔偿188余万元。后保险公司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要求该电动车公司及物流公司连带赔偿188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认定该电动车公司出租涉案厂房时存在固有瑕疵或安全隐患,且根据合同约定该电动车公司不承担厂房安全维护义务,故判决该物流公司向前述保险公司赔偿188余万元。

案件办理要点:
任文斌律师在该案二审中接受该物流公司委托,主要从:1、该电动车公司的安全监督合同义务入手,并结合自公安部门调取的该电动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讯问笔录等内容,认为该电动车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从公安部门对该日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笔录内容中发现,该日本企业对涉案厂房未经消防审批的事实是明知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该电动车公司承担10%赔偿责任、该物流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该日本企业自行承担20%的责任。该案最终达到了该物流公司的诉讼目标。
此外,承办律师还接受了该物流公司委托,承办关联案件。该电动车公司主张撤销某仲裁裁决,并要求该物流公司另行赔偿168万元的房屋修缮损失。承办律师从价格鉴定书的接收时间、该电动车公司未在仲裁期间举证、该电动车公司无法证明该修缮损失系在保险公司已赔付的范围外、仲裁撤销的法定条件等角度提出答辩意见,最终法院驳回了该电动车公司的申请。本案的承办结果获得了该物流公司的高度认可。